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近日从市安监局获悉,为遏制海上事故频发势头,我市全面启动了海上运输和渔船捕捞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今年1至4月份宁波水域接报水上险情事故107起,其中涉及运(采)砂船事故险情31起,占29%;涉渔事故险情12起,占11.2%;构成水上交通事故共20起。从事故发生地域看,发生在宁波行政区内水上交通事故12起,造成死亡失踪6人,沉船9艘,直接经济损失700万元。此外,涉及宁波籍船舶事故12起,同比上升1倍,我市水上运输和渔业生产安全形势严峻。
为此,我市决定全面开展海上运输和渔船捕捞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行动结束时间为7月底。整治范围包括:沿海水域内的客滚船、客渡船、高速客船、旅游船、危险品船(简称“四客一危”船舶),各类挖沙运沙船和渔船,内河、湖泊、水库等水域的客渡船、旅游船等载客船舶。整治重点内容包括: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对委托管理的船舶“托而不管”;“三无”船舶非法营运;运砂船超载运输,采砂船港区、锚地、桥区水域非法采砂;渔业船舶违章捕捞、非法载客、不遵守航行规章;船舶违章雾航、超抗风等级航行及超航区航行;安全设施不全、三证不齐、擅自改变作业方式等违法违规行为。
宁波日报记者 王 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