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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商务区(二期)“钉子户”面临强拆
稿源: 鄞州新闻网  | 2010-05-25 10:12:06

废墟上孤零零的两座房子

两家钉子户即将面临“司法强制”

  鄞州新闻网讯 一套建筑面积176.43平方米的待拆房子,户主居然开出了4套90档面积的安置房或一套别墅或500万元货币安置的“最低要求”。

  新城区拆迁办有关负责人称,这既是对“公共政策”的极大挑衅,也是对“政策公平性”的极大讽刺。当事人将为自己的漫天要价付出代价。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南部商务区(二期)项目地块上的这两家“钉子户”将面临强制拆迁。

  南部商务区建设是我区“十大功能区块”建设的一个重要区块,也是新城区发展总部经济、有效集聚资金和人气的重大项目,更是宁波市实施“中提升”战略的重点地块之一。目前,南部商务区建设一期项目已近尾声,二期建设也已开始全面启动,但却遭遇到了两家“钉子户”的严重阻扰。

  首南街道鲍家村共有398户村民,为了新城区建设需要,在征求绝大多数村民同意后,于2004年开始动拆,到目前完成了396户村民房屋的顺利拆迁,只剩当事人计某和鲍某依旧不为所动。

  计某、鲍某在村里分别拥有建筑面积为176.43平方米和203.65平方米的自住房,位于南部商务区11号地块。拆迁伊始,计某就开出了“天价”:不仅要享受经济合作社社员待遇,而且需要安置6套90档面积的安置房。此后,新城区拆迁办、鲍家村及区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人员与计某进行了30余次的接触和协商,但其一直不为所动,并开出了4套90档面积的安置房或别墅一套或500万元货币安置的“最低要求”。

  在自己抵制拆迁的同时,计某还鼓动鲍某共同参与抵制:只要你“钉”住不拆迁,我能得多少,你也不会少。在计某的鼓动下,鲍某与其组成了共进退的联合体,并声称自己的要求并不高,计某怎么赔,他也要怎么赔。

  因双方始终无法达成拆迁安置协议,为了不影响南部商务区的建设进程,去年8月10日,新城区拆迁办向区政府提出房屋拆迁争议裁决申请。8月13日,区政府向当事人送达了《拆迁争议裁决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告知书,但是在答辩期限内,当事人并无任何答辩意见。去年12月23日,区政府作出了房屋拆迁争议裁决,要求当事人签订拆迁协议,并限期自行搬迁。裁决还明确,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然当事人既没有自行搬迁,也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今年初,新城区拆迁办工作人员再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要求对方签订拆迁协议,但对方始终不肯松口。3月25日,区政府向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并在当天向当事人送达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计某拒收。4月27日,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决,准予强制执行。次日,新城区拆迁办通知当事人领取临时过渡房钥匙,但计某拒绝领取。同一天,行政裁定书送达当事人,计某当场将行政裁定书撕毁。

  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曹庭长表示,法院不日就会张贴强制搬迁公告,一旦公告确定的自行搬迁期满后,当事人还没有进行自行搬迁,他们随时将进行强制搬迁,以确保南部商务区建设的顺利进行。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