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我市成为首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据悉,首批被认定的示范城市(区)在全国共有53个,我省除宁波外,还有杭州、绍兴。
近年来,我市商标和品牌建设积极推进,截至去年底,累计拥有注册商标52495件,拥有经行政认定的驰名商标20件、浙江省著名商标331件、宁波市知名商标783件,已被国家授予“品牌之都”称号,并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城市和国家首批创新型试点城市。
作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我市将享受到国家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开展面对示范城市的商标战略实施培训和交流活动;利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商标局网站为示范城市进行宣传;为示范城市提供有关商标注册信息的统计服务,为其实施商标战略提供参考;指导和支持示范城市开展“商标富农”工作;引导示范城市有关市场主体依法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及时审查示范城市的地理标志商标;加大对示范城市民间文化、民俗、自然景观等名称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力度;支持和帮助示范城市外向型企业解决商标在境外被抢注问题等。
宁波日报记者 张 燕 通讯员 黄 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