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公管处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宁波市客运出租汽车单车服务质量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6月1日起在全市实行。
考核分四大类
根据《办法》,单车考核每年开展一次,评出每辆客运出租汽车考核得分。市公管处负责人介绍,考核评分由四大类项目组成:一是车辆硬件设施,包括车内各种科技设备,以及顶灯、座套、防劫护栏等设施;二是营运服务规范,包括车容车貌、语言仪表仪容、营运服务行为等内容;三是行车规范,包括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等内容;四是加分项目,包括好人好事、文明荣誉、车辆更新等行业发展导向方面的内容。
其中,前三项为标准项目,设标准分1200分,加分项目最高加分为150分。考核结束后,年度单车考核得840~1000分的,为考核合格;得1001分以上的,为考核优秀。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营运权配置的依据。
重点考核服务
单车考核重点突出规范司机的营运服务行为。根据考核办法中的评分标准,考核扣分最多的内容主要集中在驾驶员的营运服务行为当中,如“无正当理由拒绝载客、途中甩客、无《从业资格证》(正证)从事营运的,每次扣80分”,是单车考核中扣分最厉害的项目;故意使计价器失准的,每次扣50分;无《从业资格证》(副证)从事营运的,每次扣20分;无正当理由故意绕道的,每次扣20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的,每次扣20分;强拉强运、刁难乘客的,每次扣20分……
市公管处负责人表示,在“惩劣”的同时,考核办法也“奖优”。为鼓励驾驶员优质营运,考核办法对好人好事、文明荣誉设置了加分。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见义勇为、救死扶伤,开展公益活动的,经确认后每次视情加5~10分,年度累计加分不超过50分;获得“共产党员示范车”、“省级文明车”、“市级文明车”、“工人先锋号”等市级以上先进荣誉的,每项次加5分,当年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
规范交通行为
“除了对出租车自身运营行为管理以外,我们还对其交通行为也进行管理。”市公管处副处长张轶宁介绍,为推动出租车驾驶员文明行车,这次考核办法结合了文明行车的有关内容,比如“营运中被查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每次扣1分,其中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开车时吸烟、打手机每次扣10分。”
东南商报记者 杨继学 通讯员 石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