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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14万只“螺丝瓶”将作报废处理
稿源: 北仑新闻网  | 2010-05-26 10:26:47

  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刘腾飞 通讯员 朱文杰 刘强胜)近日,记者从北仑区质监分局了解到,我区将对使用期限届满的护罩用螺丝连接的液化石油气瓶(简称“螺丝瓶”)实施报废处理,报废处理工作将持续到2011年9月30日。

  据了解,目前我区在用液化石油气瓶有两种,一种是1996年10月1日前生产的,护罩(即常见的钢瓶“把手”)用螺丝连接到瓶体的液化气瓶,即“螺丝瓶”。这种液化气瓶都是按照《液化石油气钢瓶》旧标准(该标准已于1996年10月1日废止)生产,约14万只,占我区在用液化石油气瓶总量的70%左右;另一种是1996年10月1日以后按照新的标准生产的,钢瓶护罩与瓶体经电焊连接的“焊接液化石油气瓶”,即“焊接瓶”,占我区在用液化石油气瓶总量的30%左右。“螺丝瓶”与按新标准生产的液化气瓶相比,印有生产日期、型号、生产厂家等信息的护罩可以方便取下,有些造假者往往通过更换来延长使用时间。

  左侧为“螺丝瓶”(手指处为连接护罩与瓶体的螺丝),右侧为“焊接瓶”。(刘腾飞 摄)

  据区质监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邹本壮介绍,“螺丝瓶”的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以1996年9月30日最后一批生产的计算,2011年10月1日“螺丝瓶”将全部作报废处理。超期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很可能会出现瓶壁腐蚀、阀门密封性减弱等问题,继续使用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区质监分局提醒市民,最好检查一下自家的液化气瓶,如果发现使用的为瓶体上没有永久制造日期钢印和永久性原始钢印的“螺丝瓶”,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将瓶体送到附近代理点,由充气站转交检验单位实施报废处理。目前,全区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已购置有一定数量且符合要求的新钢瓶,以备市民以旧换新需要。

  对于需要更换新的液化石油气的用户,宁波兴光燃气集团北仑分公司一负责人介绍说,市民在以旧换新时,旧瓶的回收价格为每只37元,市民只需再支付100元押金,就可以得到一个符合标准的新瓶,对于没有旧瓶的新用户,则需要150元押金。因为按照国家规定,液化气充装实行的是固定充装制度,充装站只能充装自有产权的钢瓶,并向气体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所以,区质监分局建议市民不要直接去市场购买液化石油气钢瓶,应当从充装站租赁,这样才能保障所用气瓶的安全。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