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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食品“买一赔十”催生职业打假人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5-27 08:28:01

  中国宁波网讯 三包总价才12.54元的蛋糕,因为过期一天,超市赔了125元。5月25日,临海人王先生“买一赔十”获赔成功。与普通消费者不同的是,他是眼下游走在甬城各大超市、商场的食品职业打假人之一。

  装修师傅变身打假人,“以一赔十”

  王先生是名木工,从事家庭装修。5月25日下午,他到三江超市镇安店购物。王先生说,他一开始发现有包蛋糕保质期过了一天,觉得可以索赔,就把超市里所有的蛋糕都查了一遍,一共找出三包过期蛋糕。到收银台付款结账后,他立即向超市提出“以一赔十”的要求。

  超市起先不同意,王先生随即向工商部门投诉。后来经过江东新河工商所工作人员调解,最后超市同意“以一赔十”。

  昨天,记者联系上王先生时,他正盼着125元赔款早点拿到手。王先生说,他有个亲戚是开药店的,碰上过“买一赔十”的事,告诉他可以这样挣钱。“那天看见过期蛋糕,我一下想起他的话,决定试试,没想到成功了。”

  王先生说,这比他干装修挣钱省事多了,打算以后看准机会专心打假。他透露说,他的临海老乡中,起码有十几个人在从事职业打假工作,主要针对药品、食品,“一赔十,诱惑不小呀。”

  商家:有苦难言,只能多加提防

  三江超市镇安店的汪经理说,赔出这125元钱,主要是为了免生事端,但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

  据汪经理介绍,王先生所指的过期蛋糕标注为5月14日生产,保质期10天。经他们事后检查并询问供货商,发现蛋糕生产批号与店里进的货并不一致。“若有人将过期蛋糕带进店里,做手脚调包,那也说不准。”

  汪经理认为现在有一批人,专门盯着食品,知假买假索赔。目前大超市里,仅食品就有上千种,要做到万无一失,很难。“今后只有加强自我防范。除了搞好货品管理外,对职业打假人也得特别小心,以防惹出麻烦。”

  职业打假:如何看待“另类”监督?

  据记者了解,随着去年《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买一罚十”新规让一部分人从中看到了“商机”;与以往《消法》“假一赔一”相比,“买一赔十”“刺激”更大,于是宁波也出现了一批职业打假人。近一年来,有关食品的消费索赔案增加不少,与职业打假人不无关系。

  不少商界人士提出,职业打假人动机不纯,知假买假不应该鼓励,更别说奖励了。普通市民对此也意见不一,有的支持,有的反对。

  市消保委翁副秘书长表示,从目前的消费环境和有关案例来看,即使明知是知假买假,也不能认为他不是消费者。职业打假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监督,有助于促进商家自律。

  据记者了解,工商部门在处理食品“买一赔十”纠纷中,也发现了打假者有意造假、恶意索赔的情况。新河工商所同志说,依法维权应该提倡,如果使用“调包”等伎俩来制造索赔,那就变成敲诈了,严重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职业打假,也不能打“歪”了。

  宁波日报记者 余建文 通讯员 戴建平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