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D排放超标近50倍
浙江鑫甬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化工区,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旁有一股生产废水未通过排放口直排环境,遂当场对正在直排的废水进行采样。经分析,样品中COD和氨氮含量严重超过国家标准。其中,COD含量为每升4820毫克,而相关标准则为每升100毫克;氨氮含量为每升231毫克,相关标准则为每升15毫克。
市环保局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另外6家企业违法行为也很恶劣
宁波江北五洋静电喷塑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庄桥,未经环保审批,于2008年8月新增两条喷塑流水线及8个喷台,废水超标排放。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扩建的喷塑项目的生产,并处罚款8万元。
宁波嘉乐染整有限公司位于鄞州集士港,未经环保审批,建成筒子纱印染项目并投入生产。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筒子纱染色车间的生产,并处罚款10万元。
宁波市鄞州姜山开拓喷塑磷化液厂位于鄞州姜山,未经环保审批,新建喷塑加工项目,无酸雾收集处理设施,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停运。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新建的喷塑加工项目的生产;停止新建的电泳项目的生产。同时,罚款10万元。
余姚市泰联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位于余姚低塘,未经环保审批,于2007年6月建成并投产一条喷塑线、一条酸洗磷化线,酸洗磷化线产生的废水直排。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相关违法项目的生产,并处罚款12万元。
宁波升阳精密铸造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化工区,于今年3月新建成一条手工电镀线,但没有编制环评,也没有经过环保审批和验收。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该生产线的生产,并处罚款10万元。
宁波兆龙纺织品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北仑,该企业36台染缸、6台槽筒机和4台离心脱水机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和验收。市环保局对其罚款12万元,并责令停止相关违法项目的生产。
东南商报记者 林伟 通讯员 谢小诚 史秀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