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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立名目乱收费 21家经营性公墓被限期整改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5-28 07:51:43

  昨天,市民政局发布了全市经营性公墓年检验审情况通报,21家经营性公墓被停业限期整改。

  根椐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议部、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公墓清理整顿的通知》精神,以及经营性公墓年检年审的有关规定。

  今年3月起,市民政局开始对全市公墓清理整顿。检查发现,我市69家经营性公墓(墓园)合格,可以允许继续开展经营服务活动。但有21家公墓(墓园)存在问题,有的墓园特别是鄞州区的部分墓园存在非法占用林地现象;有的墓园造超大豪华墓,单个墓穴面积达10平方米,超过规定面积近10倍;有的财务混乱,没有与墓主签定墓穴买卖合同;有的巧立名目乱收费;还有的配套设施不全,墓园环境脏乱差,绿化面积不太达标等等。

  责令限期整改的经营性公墓是:鄞州区沙堰墓园第一墓区、沙堰墓园第二墓区、育王墓园第一墓区、育王墓园第二墓区、马龙山墓园南山墓区、凤凰墓区第一墓区、凤凰墓园第二墓区、凤凰墓园第四墓区、凤凰墓园东园墓区、凤凰墓园联合老墓区、潜龙墓园第一墓区、潜龙墓园第二墓区、潜龙墓园第三墓区、潜龙墓园第四墓区、永安墓园第一墓区、永安墓园第二墓区、永安墓园第三墓区、永安墓园马龙墓区、宝幢墓园第二墓区、余姚市河姆渡墓园、陆埠钟山墓园。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徐仲敏说,上述21家公墓整改期自2010年5月30日至8月30日,逾期不整改或者验收仍不合格的,将取消经营资格。

  东南商报记者 卢科霞 杨继学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