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省高速交警总队宁波支队日前再次通过媒体公布一批“重点监控”车辆。所谓“重点监控”车辆,是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行驶速度在180公里/小时以上的严重超速违法车辆,以及有5次以上的高速公路交通违法尚未接受处理的车辆。
因严重超速违法在“重点监控榜”上的宁波籍车辆有“浙B2333N”、“浙BLJ988”、“浙B5998B”、“浙BP5858”、“浙B8999G”、“浙BFN635”、“浙B26R07”、“浙B855A6”、“浙BD1228”、“浙BER067”,其中最高车速达203公里/小时。因5次以上的高速公路交通违法尚未接受处理在“重点监控榜”上的宁波籍车辆有“浙BMA038”、“浙BQ9197”、“浙BEJ927”、“浙BAB900”、“浙BQ2069”、“浙BQ3465”、“浙BFF678”、“浙BFT596”、“浙B08C08”、“浙BEC959”,其中最多违法记录有28条。
省高速交警总队宁波支队向“重点监控”车辆的车主发出提醒:对相关交通违法,务必及时主动接受处理;对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组织人员上门调查处理,同时还将依法采取扣留机动车的强制措施。
宁波晚报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郦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