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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被认定为国家首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6-01 07:37:44

  中国宁波网讯 在日前举行的全省“品牌浙江五年成果巡礼暨2010品牌盛典活动”上,宁波市被认定为国家首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这是我市继成为“品牌之都”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城市后,在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上取得的又一项成就。

  激励政策营造良好创牌氛围

  近年来,宁波市积极推进实施商标战略,随着《关于“品牌之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的先后出台,确定了品牌建设的重点任务和措施,建立了商标创牌的奖励政策,更重要的是营造了全市品牌建设的氛围。此外,《宁波市中央品牌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确定品牌企业品牌建设项目的资助内容,《出口品牌奖励办法》,对企业新增境外注册商标予以资助。

  根据宁波市“品牌之都”建设的意见,宁波市工商局制定了《宁波市商标发展五年规划(2006~2010年)》,确定并完成了商标品牌发展的阶段性目标。为贯彻和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市工商局于近日起草了《宁波市商标发展规划(2010~2012年)》,为市政府部署今后几年商标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的依据。

  与此同时,各县、市(区)政府也相继制定奖励政策也纷纷出台。其中,余姚、鄞州、保税区等地对驰名商标的奖励金额达到每件100万元。一系列的鼓励政策和激励机制的推行,推进了宁波品牌建设的快速发展。

  截至去年年底,全市累计拥有注册商标52495件,其中,农产品商标4438件、服务商标4721件、境外商标6176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13件,宁波市的国际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处于领先地位。目前,全市拥有经行政认定的驰名商标20件、浙江省著名商标331件、宁波市知名商标783件。

  加强品牌保护力度

  创造良好的商标发展环境,是品牌发展的前提条件之一。为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工商部门在注重对商标代理机构的规范管理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商标品牌的保护力度,去年宁波市各级工商部门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958起,其中商标侵权案件604起,假冒商标案件226起,商标一般违法案件128起,案值611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2起3人。

  在商标专用权维护方面,宁波采用“议题管理”模式,先后确定了电脑耗材、文具等行业的商标专用权保护“议题”,实现了事先防范、有效锁定危机的目的。其中,慈溪运用议题管理模式“开展网络布线行业配套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成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

  作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宁波市将享受到国家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开展面对示范城市的商标战略实施培训和交流活动;利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商标局网站为示范城市进行宣传;为示范城市提供有关商标注册信息的统计服务,为其实施商标战略提供参考;指导和支持示范城市开展“商标富农”工作;引导示范城市有关市场主体依法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及时审查示范城市的地理标志商标;加大对示范城市民间文化、民俗、自然景观等名称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力度;支持和帮助示范城市外向型企业解决商标在境外被抢注问题等。下一步,市工商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抓住新政给宁波带来的机遇,积极引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充分利用商标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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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次盛典活动中,我市的余姚、慈溪、奉化、宁海四个商标发展百强县(市)和帅康等4件行政认定的驰名商标被授牌,余姚的榨菜协会、阳明街道分别被评为全省品牌富农十大示范组织和十大品牌服务站,慈溪的周巷镇被评为省实施商标战略十大示范乡镇,宁海的浙江省文具商标品牌基地被认定为十大品牌示范基地,宁海的得力集团和慈溪的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商标境外注册十大示范企业。

     通讯员 蔡国鹏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