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今天开始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市法制教育宣传工作由以往的行政手段转变为法制手段,普法工作进入有法可依的年代。
该条例突出了政府对法制宣传工作的主导性,规定司法行政部门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法行使相关职责。同时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年度计划,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条例还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管理人员应当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情况作为选拔任用、晋升、奖惩的条件之一;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相关的法律考试,考试合格的,方可任命。
宁波晚报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蒋伟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