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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延长至明年底 补贴标准不变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6-04 07:41:37

  中国宁波网讯 商务部、财政部、环保部三部委昨日联合发布《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将延长至2011年12月31日。市贸易局有关人士表示,将深入推广实施这一政策,进一步扩大全市家电消费,促进百姓生活消费的更新换代。

  根据最新出台的工作方案,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将进一步推广,实施范围将在原有的9个试点省市基础上,增加19个省市。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涉及的家电品种仍然为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补贴标准仍然是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设最高补贴限额。

  去年实施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对促进我市家电消费起到了重要作用。记者从市贸易局了解到,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全市通过该政策销售的家电约有30万台,直接拉动市场消费超过12亿元。

  市贸易局有关人士介绍说,近期我市还将配合省有关部门举行家电以旧换新巡回展,宣传、推广以旧换新政策及产品,并为消费者提供现场服务。此外,贸易部门将重点加强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使之更加规范。有关商家表示,将进一步增加人手、简化流程,加快补贴领取时间,为市民换购家电提供更好的服务。

宁波日报记者 冯春鸣 通讯员 张宇平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