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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联合打假能否终结GDP数据注水引关注
稿源: 工人日报  | 2010-06-05 07:16:39

  问:“明明你口袋里只有50元,却搞一大堆数据证明你实际有100元的是什么人?”

  答:“骗子。”

  “错,是搞统计的。”

  这是个笑话,也是某种程度上的“真话”。经历过2009年的“被之年”,有人断言,2010年将进入统计年。

  统计检查来了!日前,据媒体报道,全国将检查以GDP为重点内容的统计作假现象,且由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三部委联合执法,力度空前。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大检查要实现“要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理一批顶风作假的责任人,坚决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现象,进一步净化统计工作环境”的目的。

  统计数据雾里看花

  统计注水,一个敏感的词,近10年来,一直都未曾离开公众的视线。

  2001年,湖北省英山县一位干部上书国务院,直陈统计工作造假触目惊心:国家要求数据提供者反映真实、准确的数据统计资料,人民也呼唤党的“实事求是” 路线得以贯彻,然而我们英山县、乃至更大的范围,十几年来,在统计工作中,年年玩数字游戏,天文数字无限膨大,“假大空”花招层出不穷,20世纪50年代的浮夸风死灰复燃,越刮越猛,人们所编的“统计加估计,一级骗一级”等顺口溜,是对我县统计工作的真实反映。

  2003年,据《人民日报》报道,黑龙江省肇东市某乡实际只有21头奶牛,但经过各级干部的浮夸虚报,最终“统计”结果竟达到2100头!

  之后,再次曝出湖北省汉川市脉旺镇在全国经济普查期间,因为全镇初步汇总的个体户经营收入只有8000万元,与前几年上报的“约10亿元”差别太大,镇领导认为“经济普查要考虑去年年报数和今年目标数”,要求普查员们重新填表,并将“10亿元”的数字分解到20多个村,还明确要求,如果落实不到人,就虚拟到人。结果,有个收入只有63万元的村,“分配”到了6820万元的“任务”。

  2008年12月1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社会蓝皮书》,称中国城镇失业率攀升到了9.4%,已经超过了7%的国际警戒线;但2009年3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却公布,2008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仅是4.2%。统计数据打架,已经无法掩盖我国统计中存在的问题。

  及至2009年至今,很多与公众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统计数据与普通民众的感受相去甚远,从而出现大学生“被就业”、工资“被增涨”、房价“被稳定”等热词,统计数字中水分含量究竟有多少的疑问,成为社会关注的敏感话题。

  一方面是统计数字中无法掩盖的水分与造假质疑,另一方面却是统计信息查处中的疲弱无力。在公开的查处统计造假的信息中,被查处的大多是一些企业在上报职工工资收入上的造假事件。

  2010年3月,福建省统计局通报了2009年福建各级统计机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情况,共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单位940家,其中立案查处了645起。在通报的20例案件中,以单位瞒报从业人员工资较为突出。2010年1月,四川省统计局对外通报了2008年9月30日以来全省统计部门查处的13件统计违法案件,无独有偶,瞒报单位从业人员工资依然是较为突出问题。

  避重就轻的统计查处,令每年向外通报的统计违法行为与地方官员绝缘,而企业却成为这一查处行为的重灾区。

  《统计法》执行难

  统计数据造假,致使国家重大决策发生偏差,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相关部门曾经三令五申,指出“统计造假是严重的政治问题”。但是,虽有统计法等多部法律,但这些法律在执行方面仍存在操作性差、处罚权限不明确等弊病,致使统计数据失真危害日深。

  2009年中国GDP增幅8.7%,但地方GDP总量相加远高于此。这种现象至少2004年以来几乎年年如此。民建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少阶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在全国政协大会发言时作上述表示。他建议,建立统计问责制,对“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造假行为依法严惩。

  事实上,200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对此,国人寄予厚望。但现实情况却是统计数据屡屡失真,禁而不止。

  统计数据乱象绝不只是表现在“打架”。一方面,一些部门、单位随意公开统计数据也屡见不鲜。细察源头,所有与统计数据有关的部门和个人,都有可能因失职造成统计数据失真。具体而言有三类人:对统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人员,包括地方、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具有统计资料报送义务的统计调查对象。

  实践中表现突出的是,有的领导干部为追求所谓政绩,授意、指使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统计调查对象,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有的单位和人员为骗取荣誉和利益,“按需要报数”,或者为了完成任务“按计划报数”。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统计造假问题,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今年年初就曾公开表示, 2010年是新统计法施行的第一年,国家统计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马建堂强调,要更加着力打造透明统计。要及时公布重大统计改革和政策的主要内容、相关背景,及时公布重要统计工作的进展,将政府统计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统计检查来了

  正如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曾承诺的那样,6月3日,来自官方的消息称,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2 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大检查要实现“要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理一批顶风作假的责任人,坚决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现象,进一步净化统计工作环境”的目的。

  由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联合部署的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消息一出,立刻成为当日舆论关注热点。

  检查负责人表示,GDP等指标将是这次检查的重点内容。从全国来说,要集中力量检查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粮食产量、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城乡居民收入、国内生产总值(GDP)、节能减排等重点指标。要从数据的采集、汇总、上报、公布等各环节,对这些重点统计指标的采集过程、调查方法和数据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查。

  与官员们出师前的严肃表态不同,来自网民的评论,对这次检查的最终结果却持谨慎态度。

  网民“高出下的土地”发表评论:这是好的开始,希望不是铜锣开道那种。建议先拿报表然后深入群众调查对比就能发现问提啦,请不要坐在空调下只看表面文章。

  网民“柳叶刀”直言:因为造假的违法代价很小,而造假的利益收获非常显著,所以,长期以来,已经习以为常,这不是一次运动式的整改能够解决的!

  网民不太乐观的预期形成有其背景——此次统计检查负责人表示,这次大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5月中下旬是宣传动员阶段,6月开展自查,7、8月组织抽查,9月进行整改处理和总结。对查处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要公开曝光。同时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单看检查的四个阶段,其中从宣传动员到开展自查,很容易被理解成为地方统计数字自圆其说留有时间与空间。

  此间,有评论发出疑问:四五个月运动式的检查问责就能根绝统计数据造假吗?如果没有进一步的措施,检查过后数据造假是否还会死灰复燃?

  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不单单是GDP统计数据水分严重,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有关民生的一些统计数据已经成为继GDP数据注水之后的又一重灾区。

  2010年,“幸福指数”成为屡屡被地方政府提及的热词。这一指标,逐渐成为地方官员取代GDP(国内生产总值)数据来佐证政绩突出的综合指标。很多地方都将幸福指数与官员政绩直接挂钩,有的甚至出台了幸福指数一票否决制。为了在城市幸福指数评比中取得好的名次,一些地方官员纷纷现身各种媒体和公众中间,为提高本地幸福指数拉票造势,展开了新一轮的幸福指数排名争夺。这种热情的背后隐含着对幸福指数的数字依赖和指标崇拜。

  实际上,希望数据好看、希望好看的数据佐证自己决策正确的个别地方领导,往往才是统计造假的幕后推手。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程子林做客新华网时就曾表示,统计造假有很多复杂的因素,有的领导干部为了追求所谓的政绩,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统计调查对象篡改统计资料。

  一部新《统计法》+一次运动式统计检查年,能否拧干各种统计数据中的水分?

  个别地方领导成为统计造假的幕后推手,但他们是否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如果这两个问题有了很好的答案,统计注水就一定会终结有时。本报记者 李瑾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