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记者从全国、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由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联合开展的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本月起进入自查、重点检查阶段。
根据国家、省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我市今年5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
据了解,本次大检查分为动员、自查、重点检查、处理和总结4个阶段进行。本月20日前,检查对象应按要求完成自查自纠,检查组将在6月中旬至8月进行重点检查。
(宁波日报 记者周 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