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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10年前6760元的借条换来一年多诉讼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6-08 08:19:20

  中国宁波网讯 因为一张10年前金额才6760元的借条,象山县一对堂兄弟经历了一年多诉讼,先后4次开庭,双方“拉锯战”似地耗着,光申请笔迹鉴定费用就花掉了6500元。

  因为时隔10年,当事人的笔迹、指纹都在变化,所以笔迹鉴定也难辨真伪。昨天,主审法官还是巧妙地把案子判了。

  10年前借款成了糊涂账

  大包和小包是象山县某村的一对堂兄弟。小包说,大包家里比较穷,经常要借东借西的。这笔钱,是他10多年前借的,具体时间已记不清了。借钱后,大包一直没有还,因此在2000年2月11日,他让大包重新出具了一张借条,当时本息共计6760元。

  之后每年年底,他都会去大包家里讨债,但每次大包都说等有了钱就归还,一直拖欠着。

  去年3月,小包将大包告上象山法院,第一次开庭是去年4月2日。但是大包说“压根就没这回事”,他要申请笔迹鉴定。

  四次开庭展开“拉锯战”

  第一次鉴定以大包现在的笔迹和指印为对比样本,鉴定费4000元,由大包预付。专家鉴定结论是:倾向文字不是大包本人所写,指印倾向不是大包所捺印。

  得知这一鉴定结论,小包很生气。第二次开庭时,他申请了重新鉴定。之所以觉得有重新鉴定的必要,是因为主审法官发现大包在2005年也曾因借贷案被诉至法院,于是调出当年的案卷,肉眼观察,案中小包提供的借条原件与存档的借条原件笔迹非常相似,且借条均为2000年出具的,而在那起借贷案中,大包是认可其借条的。

  第二次鉴定,对比样本是5年前大包认可的借条笔迹。小包预付了2500元的鉴定费。鉴定出来的结果是,小包手中的借条确系大包所书写。

  第三次开庭,小包还请了大包家的邻居作证人,邻居说小包年底都去大包家催讨,还发生过口角。大包这时改了口,钱他是借过的,是因为小包的老丈人要问小包借钱,小包不借,便由他出面,写过借条。这笔钱已经还掉了,但借条没拿回。

  听了这个说法,小包的老婆很生气:“谁家丈人问女婿借钱,还要通过外人的?”

  第四次开庭大包还是坚持没有借过,也没有亲笔写过借条,要求再重新鉴定。

  法院采信第二次鉴定结果

  由于双方都不松口,案子无法调解,主审法官考虑良久,最终把案子判了。

  理由是:借条出具的时间距今已有10年之隔,大包现在的笔迹相较10年前存在着变化的可能,而第二次鉴定的对比样本形成时间与本案借条为同一时期,真实性较高。故采信第二份鉴定结论,判决小包胜诉。

  判后,大包不服,表示还将上诉。

  主审法官说,借款真相只有原、被告本人才最清楚。而两次鉴定光鉴定费就共计6500元,差不多等同于借款本金。若双方能够各退一步,冰释前嫌,岂不更好?

  通讯员 林 晓 东南商报记者 胡 珊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