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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洋浙东公司COD排放超标38倍 被罚10万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6-10 07:38:11

  中国宁波网讯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污染反弹,继5月28日通报了10家严重环境违法企业后,昨天,市环保局再次通报了15家严重环境违法企业。其中,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排放的COD居然超出了国家标准38倍。

  COD排放超标38倍

  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位于北仑,5月17日零点30分左右现场检查时,环保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标排口废水排放量很小,沉淀池排泥管被拆开,污泥被直排到甬江。随后,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总排放口正在排放的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发现COD严重超标。“根据国家二级排放标准,COD含量为每升180毫克,而检测发现,这些水样的COD含量竟然高达每升6840毫克,超标了38倍。”

  环保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10万元,还将追缴排污费。

  每天直排污水5吨

  宁波贝特机电有限公司位于象山石浦,主要从事电梯配件生产及相关表面处理。5月12日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废水未汇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而是通过雨水管直排厂旁内河。“我们对雨水口采样检测,发现PH值、总锌、磷酸盐均严重超标。”执法人员说,更为严重的是,按照用水量计算,该公司每天直排废水量达5吨左右。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作出了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两家企业未批先建

  宁波培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位于鄞州,未经环保审批,擅自于去年8月新建一条汽车活塞杆表面镀硬铬生产线,并于去年12月投入生产加工,但无废水处理设施,酸雾收集处理设施运行也不正常。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止扩建项目生产,罚款10万元。

  宁海县舒而佳文具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情况下,擅自建成两条电镀生产线并投入生产,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排,部分废水混入雨水管直排。市环保局责令停止2条电镀生产线的生产,并处以罚款12万元。

  11家印染企业遭处罚

  与此同时,环保执法人员在对杭州湾漂染园区进行执法大检查时发现,园区里有11家印染企业违法情况严重,被责令停止其扩建项目的生产并处罚款。其中,宁波神鹰针织工贸有限公司、慈溪市春宇漂染有限公司、慈溪市英特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慈溪市桥头染厂、慈溪市针织绣服厂、慈溪市宏发实业有限公司、慈溪市金林印染有限公司、慈溪市创兴针织漂染有限公司、慈溪市顺天印染有限公司等9家被各处罚款20万元,慈溪市卓达漂染有限公司、宁波扬升针染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被各处罚款15万元。

  名词解释:COD

  即化学需氧量,往往作为衡量水中有机物质含量多少的指标,含量越大,说明水体受有机物的污染越严重。

    东南商报记者 林 伟 通讯员 谢小诚 史秀亚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