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八点,我喝了点酒,带了一把水果刀上去,我劝她不要公开我俩的关系。但张某坚持要曝光,我有了搞死她的念头。”
“我在张某家的厨房拿了一把菜刀,拉扯中,张某叫女儿快跑,叫警察来抓我……”
“她们死后,张某包里的手机在响,我去拿手机时,她包里掉出几十元钱,我就顺手拿走了。”
“当初我之所以不说,是因为不想让老婆、父母知道,但今天事已至此,我还是讲出来好了。”
被害人家属
提出61万元民事赔偿
由于黄某当庭翻供,黄某的代理律师为他作了无罪辩护,称双方是感情纠葛,抢劫罪不成立,且黄某的放火行为并未危及公共安全,也不构成放火罪。在杀人期间,黄某曾两次回家换衣服、取柴油,不能排除在此期间有其他因素致张某母女死亡的因素,因此故意杀人罪也是不确定的。
对此,公诉人称,黄某在公安机关反复作了供述都承认自己是为了抢劫,而且有证据证明案发前黄某经济拮据,案发后,法医鉴定出,张某的包上还有黄某的血迹。
“他胡说!我请求法院判他死刑,最好马上执行,我恨不得把他剁成肉酱。”此时,张某的母亲情绪异常激动,哭着大喊。
张某的父母强烈要求法院判处黄某死刑,并向黄某提出了61万元的民事索赔。
法庭表示将择日宣判。
东南商报记者 胡 珊 通讯员 舒 沁 余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