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市委、市政府今年把社会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建设纳入县(市)区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争取在已设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超过80%。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要做到有牌子、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有公章、有场所,有效开展工作,以提高企业内部自主解决劳动争议的能力。这是昨日召开的全市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扩大)会议提出的目标。
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全市152个街道(乡镇)、1529个村(社区)建立了联合调解组织,其中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达1730家;10个县(市)区的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已正式挂牌运作。
据了解,各县(市)区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都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受理劳动仲裁案件2002件,同比下降了45%,环比下降了23%,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市委常委、副市长谭大辉到会并讲话,他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把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抓出成效,确保社会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的有效运行。
宁波日报记者 汤碧琴 通讯员 江浩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