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宁波网讯 网上购物不仅商品多且价格便宜,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购物途径。现在,为了表示自己商品“出身正宗”,不少卖家打出了“接受专柜验货”的口号,以此证明“我不怕打假”。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网店这种“接受专柜验货”实在是摆噱头的做法。
消费者难以举证
李小姐准备在网上购买一把瑞士军刀送给朋友,在淘宝网上浏览了几十家店铺后,选中了一家声称“支持专柜验货”的店家,花了127元购买了一把瑞士军刀。收到货后,李小姐觉得这把瑞士军刀与她以前在专柜买的相比,色泽暗、重量轻,她怀疑是假货。
想到卖家打出的“接受专柜验货”的口号,李小姐立即上网与卖家进行交涉,卖家表示:“要退货可以,但必须先举证。”也就是说要提供专柜证明是仿品的证明书,并盖有公章。这让李小姐犯了难,因为不是从专柜买的,许多专柜以要求李小姐提供购物小票为由,拒绝帮李小姐验货。李小姐认为卖家提出的验货有难度,再加上自己购物的价值不高,此事最后不了了之。
品牌商拒绝验货
作为品牌销售商,是否真如有些网店卖家所言,有义务帮助消费者验货呢?记者走访了我市商场部分专柜。
在银泰百货瑞士军刀专柜,记者看到与李小姐描述的功能相似的瑞士军刀,价格在300元左右,营业员告诉记者,专柜商品经过授权,对于非本专柜销售的商品,无法帮助其“验明真身”,更不可能出具相关的证明。其他产品的情况也类似。在百丽鞋子专柜,售货员表示,可以凭经验帮忙看看,同时指出,如果鞋子是通过网络途径购买的,且价格与专柜相差很远的话,大多是假货。随后记者到网络卖家承诺“接受专柜验货”较多的化妆品专柜咨询,伊丽莎白·雅顿专柜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她们没有权限提供验货服务。在记者咨询过的数家礼品、日用品专柜,营业员均表示无法出具验货证明,最多答应“帮忙看看”。
但凡有点常识的消费者都知道,专柜营业员的“帮忙看看”并不能作为法律依据,也就难以成为网络购物退货的凭证了。记者获悉,商品验货通常是由质检部门或通过权威认可的认证机构进行的,但这类机构的验货具有“通用性”,也就是说只对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符合行业标准,是否达到CCC要求等进行检验和认证,但对该商品是否属于某品牌,只有该品牌所有者才能确定。
验货责任谁承担
商品的真伪鉴定难道真的要消费者承担吗?记者采访了消保委有关人士,他们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主要成分、检验合格证明等有关情况。也就是说,经营者有义务提供所售货物为合格或是正品的证明,而不是要求消费者提供所谓的“专柜证明”。如果经营者出售的商品是正品,必须要有授权经营书,加盖品牌所有者公章的商标注册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该货物的进货凭证。
如果经营者提供了合格证明后,消费者仍然认为是假货,这时就需要消费者来举证,若涉及品牌商品真伪鉴定,需要品牌所有人(或授权人)出具鉴定书。
宁波日报记者 张 燕 通讯员 余 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