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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师充任色情网站版主被判刑五个月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6-11 08:44:54

  中国宁波网讯 工作之余,年过三十的李某竟然登录色情网站寻求刺激,他还申请成为色情网站的版主并对会员发布的淫秽内容进行管理,结果触犯法律,昨日,他被余姚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作案工具电脑被没收。

  李某是余姚一家广告公司的摄影师,工作之余喜欢上网。去年9月份,他在浏览网页时,无意中发现一个境外的色情网站。通过注册,他成为该色情网站的免费会员。一个月后,李某向网站申请,先后成为了该色情网站其中两个版区的“督察”、“版主”。作为回报,网站同时提高了李某的浏览权限,并发放一定数量的网站“金币”作为报酬。

  今年3月15日,李某被警方抓获。经鉴定,李某所管理的版区共有100多个帖子发布链接指向100余个色情视频或图片。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鉴于李某的悔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宁波日报记者 祝文权 单玉紫枫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