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如何?水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汇报会,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郭正伟,副主任卓祥騋、陈旭、姚力、郑瑞法,副主任兼秘书长施孝国参加会议。
据汇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水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但是,我市水污染防治总体形势还比较严峻:城市浅层地下水不同程度遭受污染,其中城区地下水污染十分严重,平原河网水质状况不容乐观;水源地周边餐饮、漂流等污染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经营,且均在集雨区范围之内,无法做到全部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规范处理后排放,使饮用水源地保护存在潜在安全风险。从公布的1月-5月跨界河流断面水质监测状况看,21个列入省市考核断面的水质仅有5个断面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仅占监测断面的24%,河流断面水质有待改善。
从今天起,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六个组,深入全市各地,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宁波日报记者 龚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