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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将试点创业教育学分制 有证书学生可享优惠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6-12 08:17:27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人事局了解到,“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即将实施。

  我市将从在校生抓起,鼓励在甬高校引进KAB大学生创业教育课程,试点创业教育学分制。目前我市宁波大学、万里学院等高校已经陆续开设。下一步,我市将选择其中一个高校进行试点教育学分制,对于拿到证书的学生,根据成绩给予创业优惠政策,并提供一定的融资渠道。

  全市研发园区、留学生创业园、科技孵化基地、服务业产业基地、创新创业基地等各类基地每年新增安排2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基地创业。对应届及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为拓展企业就业岗位,今年,我市将对录用宁波生源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继续给予社保补贴和下浮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的优惠政策,对按规定接收派遣宁波生源毕业生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也将继续给予财政补贴。

  我市将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社区面向高校毕业生大力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继续做好定向招取培训到山区海岛任职的教师、学前教育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推荐到现代物流企业和平台基地工作,并按规定落实在培训期间每人每月享受500元的生活补贴。

  为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引进涉农类专业对口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我市将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基本报酬补助,县(市)区财政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

  我市还将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促进就业,对符合条件招用高校毕业生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给予适当经费补助;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实施高校毕业生见习计划,将按相关要求实施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生活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工作补助纳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东南商报记者 樊卓婧 通讯员 何 兵 许奇良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