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日前从相关会议上获悉,今明两年内,在已设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中,有80%企业将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调解在处理劳动争议中是“第一道防线”,如何将“防线”布置得更周密?根据要求,我市将在非公有制企业较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立独立于企业的区域性、行业性的多层次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预防和协调作用。
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已全部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达1730家。截至5月底,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自主受理立案、接受仲裁机构或法院委托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共计3972件,成功调解3065件。(宁波晚报记者 滕华 通讯员 江浩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