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张某一家喜出望外地拿到了宁波的户口簿。前不久,张某带着户口簿到幼儿园去给女儿报名时却遇到了麻烦。原来,由于预防接种卡与户口簿上女儿的出生日期不一致,按照规定不能报名。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早在2007年12月,张某的女儿在家人的期盼中诞生了,可张某又有一丝忧虑,因为孩子生在一年中最后一个月,将比同龄人晚一年上学。几天后,张某拿到了乡镇卫生院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上面的内容是医院工作人员手工填写的,张某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大胆的念头,他小心翼翼地将出生医学证明上的“12”月改成了“02”月,并顺利地在当地给孩子报上了户口。
海曙户证中心民警向夫妇俩解释,我国统一制式的《出生医学证明》作为婴儿出生的原始法律依据,上面清楚注明“不得出卖、转让出借和私自涂改”的字样,张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由于孩子的出生原始依据已经被他人为涂改,无法作为法律依据提出变更申请。糊涂的夫妻这才意识到,到头来他们聪明反被聪明误。事到如今,这事是否还有转圜的余地?
记者咨询了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高金萍律师,高律师认为,本案中张某虽然犯了不该犯的错误,且造成了女儿不能及时入园的麻烦,但还是有办法解决的,张某只要能拿出女儿实际出生日期的证据,就可以凭该证据到当地派出所说明情况,请当地派出所与宁波现落户地派出所联系,将户口中出生日期进行相应的更改。张某可以到妻子分娩的当地乡镇卫生院复印妻子的住院病案,病案内应该有其女儿实际出生时间的记录,凭该证据再按上述程序更改户口信息。
高律师提醒,现实中不少父母会考虑到孩子的入学而萌生更改出生日期的情况,随意更改出生日期不仅会对孩子上学造成麻烦,在刑事案件方面也会有麻烦。司法机关办案时,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为未成年人和是否年满14、16周岁时是按照户口上登记的出生日期,如果父母人为修改“提早”了孩子的出生日期,那么就会造成司法机关认定的年龄比实际年龄大,哪怕只差1天也将直接导致罪与非罪的巨大差别,甚至会影响到定罪量刑。 (谢盈 一波)(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