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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救助站帮受害人申请救助金挽救了两个家庭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6-17 08:53:24

  中国宁波网讯 一起本可以依法达成刑事和解的案子,因为受害人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而使案件无法达成刑事和解。海曙区检察院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积极帮助受害人申请刑事被害人救助金。经过严格审核,日前成功帮助被害人申请到了刑事救助金,从而挽救了两个家庭。

  据了解,去年下半年,犯罪嫌疑人范某和被害人周某在一起喝酒,因为一点琐事,范某在醉酒状态下把酒杯扔向周某,致使周某脸部受伤。虽然鉴定为轻伤,但脸部需要进行多次整容手术,花费不小。海曙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审查案卷时发现,这起案件符合刑事和解的有关规定,只要范某能够拿出赔偿款,取得周某的原谅,就可以不追究范某的刑事责任。

  经过实际调查,办案检察官发现范某、周某家庭经济条件都比较差,范某虽有心和解但是无法承担对周某的赔偿数额。双方之间的赔偿数额差距为两万元。办案检察官发现被害人周某的情况符合刑事被害人救助的申请条件,于是立即向海曙区委政法委申请刑事被害人救助金。经过严格审核,终于为被害人周某申请到了两万元的救助金,双方当事人签署了和解协议,周某谅解了范某,并书面申请检察院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经过海曙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的讨论,海曙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处理。

  据了解,这是全市检察系统首起成功为刑事被害人申请救助金的案子,既解决了被害人的经济困难,同时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挽救了犯罪嫌疑人,达到了稳定社会、共建和谐的目的。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