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在2009年度4938套经适房销售结束之后,市三区下一批经适房会建在何处,成为众所关注的一个问题。昨天来自市建委的消息说,今年海曙和江东均将跨区开建一批经适房——前者选址高桥蒲家,后者选址陈婆渡,总房源约2300套。
其中,供应海曙区住房困难家庭的高桥蒲家经适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可供房源约1100套。供应江东区住房困难家庭的鄞州新城区陈婆渡经适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可供房源约1200套。这两个经适房项目均计划年内动工开建。
而江北区今年则将开工位于江北庄桥应家、康庄北路东侧的“应嘉丽园”二期。该经适房小区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可供房源635套。
此外,今年年内计划开建的市级经适房房源,主要是位于洪塘经适房项目7#地块内的公共租赁房。作为洪塘经适房项目的三期工程,7#地块拟建公共租赁房11万平方米,可供房源2000余套。
本市保障住房建设迄今已历经八载寒暑。
2002年6月,市政府决定启动保障住房建设,并成立市经济适用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04年组建为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自彼时至今,市里陆续在海曙区徐家漕、江东区陆家、江北区谢家和洪塘等区域,落实了大批保障房源建设用地。市经房办先后实施了14个小区的建设,具体包括关爱小区、广厦怡庭、陆嘉家园、阳光家园、阳光天地、三和嘉园、宁馨园、春晖佳园、北城春色、欣欣家园、逸嘉新园北区、逸嘉新园南区、汇嘉新园北区、汇嘉新园南区等。
这些保障房小区建筑面积近188万平方米,累计提供保障房源18943套。其中,作为保障住房销售10165套(低收入家庭住房1118套、经济适用房2498套、限价住房6549套),用作廉租住房132套、城市拆迁安置房7829套。
鉴于这些保障房项目所在区域的现有配套设施较为缺乏,市经房办在建设过程中十分重视配套设施的建设及区域功能的整体推进。以洪塘项目为例,市经房办按规划分步配建了6条规划配套道路、36班规模小学、12班规模幼儿园、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公交始发站、文化服务中心及集中公园绿地等配套设施,市区二级安排配套资金达4亿多元。目前,大部分配套设施已建成投入使用。
同时,在保障性住房的销售过程中,市经房办竭力提供多项惠民服务。
针对保障住房集中选房、销售的实际,各区分别配建了销售服务中心,以提供一条龙、一站式的销售服务。在销售服务中心内,专门设有展示服务区,配备了饮水机、复印机和休息区,方便准购家庭休息和文印。在销售时,邀请银行等单位现场提供按揭咨询等服务,并专门安排青年志愿者,在现场引导选房户入场。
而在交房时,市经房办安排开通了金融服务车,接送住户前往各银行网点办理付款手续,方便业主缴款;设立现场服务点,提供电信、有线电视和网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和受理服务;委托房产中介机构现场设点,为住户提供房产、土地及契税权证的免费代办服务;做好事前核查,会同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洪塘房管所加班加点,提早对符合契税优惠政策的住户进行核查,简化工作程序以尽快出具首次购房证明,做到便民、利民。
此外,市经房办还参与并承担了部分村民安置房项目的建设。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东部新城、新星村等安置房小区8个,总建筑面积129万平方米,建设房源11580套,有力推进了我市旧村改造的开展。
目前,我市结合旧住宅区改造,已建立起“租、售、改”三位一体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即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限价房为主要内容,同步推进非成套房改造和老小区整治。我市所设的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以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作为保障对象的住房面积标准,同时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和80%,分别作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
“这样的准入门槛设置,有利于实现梯度保障。可以说,我市现在的保障对象住房和收入标准,在全国同等城市中是领先的,更高于省内的其他城市。”市建委主任郑世海说。
宁波晚报记者 程旭辉 吴培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