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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府大院首批公务自行车投入使用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6-21 08:08:36

  中国宁波网讯 18日起,在市府大院上班的机关干部外出办理公务时,可以到新启用的公务自行车站借用自行车。“既方便快捷,又环保节能,估计过一段日子,大家都会习惯骑自行车出行,这第一批自行车肯定不够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减少汽车能源消耗,推行绿色办公,市节能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市级机关东大院、市委市政府大楼地下车库内,配置了一批公务自行车,专门用于机关工作人员短途公务外出使用。首批30辆公务自行车投入使用当天,便受到机关干部的“追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逐步增加公务自行车数量,并在市级机关全面推广。

  编辑点评

  别小看这件“小事”

  李国民

  市级机关设立公务自行车站看似小事,其实意义不小,它反映的是政府机关在节能减排方面率先垂范的一个决心和行动。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已成为二十一世纪社会发展的首要问题,从中央到地方,这几年也一直在强调这个问题。因为节约能源,不仅是节约了多少钱的经济效益,更意味着节约了标准煤、淡水,减少了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以及粉尘的排放,这是它的社会效益。

  有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政府机关的能源消费约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5%。所以,去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的节能减排提出了具体要求。

  节能减排关键在于树立观念,一旦有了这个意识,养成了习惯,需要做的地方就会有很多。比如:提倡三楼以下电梯停开;控制灯光照明,安装节能灯;办公时间科学合理使用空调;开会自带笔纸,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纸杯,会议资料不使用塑料袋装袋等等。这些,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的有些大手大脚、奢侈浪费现象总会触动社会的敏感神经,同样,政府的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举动也会为全社会树立榜样,这比单纯地发文件提要求强得多。

   宁波日报记者 周 骥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