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前几天,宁波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的工作人员到北仑梅山乡碑塔村,接4只无家可归的小猫头鹰“回家”。据介绍,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4只猫头鹰是一名贺姓村民在该村养鸡场附近“捡”到的。这批“贵客”将在雅戈尔动物园经过一段时间人工喂养后再放归大自然。
宁波日报记者 王 泓 胡建华 张正波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