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区县(市)  >  慈溪
明年9月底慈溪30万只"螺丝瓶"将报废
稿源: 慈溪日报  | 2010-06-21 10:51:03

市煤气公司安全技术科的王科长说,这些都是他们准备报废处理的“螺丝瓶”。

  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陈利群 通讯员 虞央绒)近日,新市民陈家云前往市煤气公司白沙储配站灌装煤气,被告知他的“螺丝瓶”该“退役”了,必须换上新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我市将对使用期限届满的“螺丝瓶”实施报废处理,明年9月30日前,所有“螺丝瓶”必须全部报废处理。

  质监部门:30万只“螺丝瓶”,

  15万只今年“退役”

  “螺丝瓶”为何要退出煤气灌装的历史舞台?原因是15年使用年限将全部到期。

  据市质监局特监科副科长方佳跃介绍,目前市民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俗称煤气瓶)共分两种,一种是1996年10月1日以前生产的、护罩与瓶体用螺丝连接的煤气瓶,也就是“螺丝瓶”;另一种是1996年10月1日以后生产、护罩与瓶体经电焊连接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也就是“焊接瓶”。方副科长说,目前我市约有30万只“螺丝瓶”,占全市煤气瓶总数的65%左右,根据规定,这些煤气瓶的使用年限为15年,到期后必须作报废处理。也就是说,“螺丝瓶”的最后期限为2011年9月30日。

  “我们先行报废一批已经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螺丝瓶’。”方佳跃告诉记者,30万只“螺丝瓶”,今年质监部门计划先报废已经到了检验有效期的15万只。当然,对于还在检验有效期内的“螺丝瓶”,从用户安全角度考虑,也建议尽量提前报废。因为所有的“螺丝瓶”最迟一批的生产日期是1996年10月1日,这意味着大多数“螺丝瓶”是在这个日期之前生产的,所以其实许多在明年9月10日之前,它们已经到了15年的“退役期”。

  煤气公司:新瓶8年使用期,

  4年检测一次

  随后,记者赶到市煤气有限公司了解情况,发现公司内已经放置了不少准备报废的“螺丝瓶”,而且该公司白沙储配站不时还有拿着“螺丝瓶”前来灌装煤气的市民被告知要更换“螺丝瓶”。

  “我之前不知道‘螺丝瓶’不能用了,工作人员一说,我就换成新瓶了。”“螺丝瓶”折旧后,陈家云当天又拿出95块钱换了一只新的煤气瓶灌装煤气。他表示,既然“螺丝瓶”对安全有影响,也只能花点钱换新瓶了。

  据介绍,目前,煤气公司已经把用户的1500只到期“螺丝瓶”更换成了新的“焊接瓶”。

  新瓶换旧瓶用户再花95块钱是怎么来的呢?市煤气公司总经理陈长勋向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只可充装15千克液化石油气的“螺丝瓶”,其瓶体铁的重量约为15千克,阀门黄铜的重量约为0.25千克,按目前废铁每千克2.5元、废铜(黄铜)每千克33元的市场价计算,再扣除实施破坏性处理费、运输管理工本费等费用约8元,最终折旧价值在37元左右。

  为了鼓励用户尽早报废不安全的“螺丝瓶”,陈总表示,煤气公司把旧瓶折旧价格定为40元,略高于周边其他县市煤气公司的定价。按照新的“焊接瓶”价格135元,用旧“螺丝瓶”换成新“焊接瓶”,减去折旧差价,用户再付95元就可以了。而且,从市煤气公司更换的新瓶,今后将全部贴上该公司的标志、标识和编码。

  此外,记者了解到,从提高煤气瓶使用的安全系数考虑,新瓶的使用期限统一为8年,4年检测一次,也就是说,8年期的煤气瓶通过一次检测到期后就报废了。

  安全提醒:“螺丝瓶”定点回收,

  严禁私自翻新再用

  记者了解到,为让“螺丝瓶”不流失到外面,我市“螺丝瓶”实施定点回收。市煤气有限公司及下属储配站和直属供应点均为定点回收点。煤气公司4个煤气储配站设在白沙、掌起、逍林和周巷,另外4个煤气直属供应点分别在教场山、东山路、景阳路和胜山镇。报废的“螺丝瓶”,请市民务必送往这些站点进行回收,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广大市民的人身安全。

  此外,由于“螺丝瓶”报废处理也有严格的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拆装都可能带来安全威胁,市质监局特别提醒广大市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私自翻新后继续充装使用,也不要将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非法转移至外地继续使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质监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