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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3.89万家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
稿源: 新华网  | 2010-06-22 09:48:22

  日前,在宁波鑫洋电器有限公司召开的职代会上,68名职工代表投票通过了今年的工资调整方案。“企业每次工资调整都要经过3个程序:先是职工座谈,形成初稿;再与行政协商,制订草案;最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该公司工会主席周功朝介绍说。

  职工工资拿多少,不能只由老板说了算。为保障职工在工资增长上的话语权,我市从1994年开始,对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要内容的集体合同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至去年底,全市已签订集体合同1.47万份,覆盖企业3.95万家,涉及职工140.42万名;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协议1.45万份,覆盖企业3.89万家,涉及职工138.94万名。

  通过召开职代会,把职工的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工资调整等交由职工代表讨论决定,最后形成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及人员,定期通报合同履行情况。这种劳资双方心平气和坐下来谈的工资增长共决机制,不仅保障了职工的经济权益,而且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记者从宁海县总工会了解到,该县的鑫洋电器公司去年职工工资平均增长了15%,今年又增长了35%,职工感到非常满意。宁波新升泰公司在今年年初工资调整前,多次召开不同车间、不同年龄层的职工座谈会,讨论决定工资的增长幅度和结算方式,工资调高后职工们干活劲头更足了,产值月月翻倍。

  为促进中小非公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近年来,全市各级工会积极探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制度,就工资分配、劳动定额、计件单价等进行协商。市区140家涂料与涂装企业成立行业工会,并签订行业工资集体协议,约定:行业内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按劳动保障部门发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协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增长率;行业内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要根据当年物价上涨指数,协商确定工资增长率,从而为3000多名职工的劳动报酬系上了一条“保险带”。至去年底,全市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49份,覆盖企业2272家,涉及职工5.5万人。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