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俞建明)日前,市教育局出台文件明确:2011届初中毕业生继续把游泳作为升学体育考试的选考项目,并于今年8月中下旬组织考试。游泳考试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所有参加升学考试的2011届初中毕业生均可选考游泳。应届生由所在学校统一报名,历届生和在宁波大市外借读的慈溪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向户籍所在地教办指定的学校报名。选考游泳的考生报名后应按规定日程参加游泳选项考试,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游泳选项考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游泳选项考试男、女生均为100米。本项考试分值10分,作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选考项目分值,可记入升学总分。教育部门规定:从本届初三开始,报名参加游泳考试的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游泳选项考试时,考生一经检录不得缓考;考生凡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游泳选项考试,如考生自行放弃游泳选项考试,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考生遇到例假、伤、病等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游泳选项考试,如本人要求补考,并经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准同意后参加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组织的补考;参加游泳选项考试的考生,对已考游泳成绩不满意,仍可参加由市教育局中招办推出的同类体育考试选考项目,但一经参加考试后,不论成绩多少,原游泳选项考试成绩自行作废,并以新参加的同类体育考试选考项目成绩为准,考生不得悔改;患皮肤病、心脏病、传染性肝炎等不宜参加游泳学习的学生,禁止参加游泳考试;游泳选项考试时要穿深色游泳衣、裤。
教育部门强调:今年虽是我市开展游泳项目选项考试第四年,但我市绝大多数学校仍缺乏游泳场馆设施,故暂不要求学校集体组织学生开展游泳教学。鼓励学生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充分利用节假日尤其是暑期到有安全、卫生保障的游泳馆(池)学习或参加正规的游泳培训班训练,努力掌握游泳的基本技能。学校要做好游泳活动中的制度建设、安全教育和规范管理工作,严禁学生到无安全保障的江、湖、溪和水库、池塘等场所游泳。要切实落实具体安全措施,杜绝任何责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