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一边市民抱怨难停车,一边地下车库却被商家挪为商业经营。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跟踪检查了富茂大厦违法挪用停车位的执法纠正情况。随后,检查组又听取了市公安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关于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的汇报。
富茂大厦在2005年12月开始动工,到2008年6月正式投入使用。该大厦地下停车位按规划要求共应有481个,其中地下一层175个(包括社会停车位131个)、地下二层306个。2008年12月底起,在未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各使用方擅自对地下车库一层进行了商业化改造,并于2009年6月有12户经营户相继投入使用。
2009年5月有人举报该情况,有关部门立即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到目前为止,已有6户经营户在今年3月底前撤除,剩下6户由于经营户装修成本较高、就业人员安排较多、占用公共停车位相对较小、地下二层车库未能有效利用的实际原因,有关部门责令业主逐步加以整改。
一边市民抱怨找不到车位停车,一边却有业主擅自挪用地下车库用作商业经营。特别是富茂大厦剩下的6家经营户,他们都取得了相关部门的合法经营许可。那么法律明确规定用作地下停车使用的地下室,为何之后又能得到商业经营的合法执照呢?在富茂大厦的房产证中称地下一层和二层为“地下室自由面积”,而在交警部门和城市规划局所掌握的资料中显示,地下室被明确规定用作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有关人士指出,各部门必须做好协调工作,不能因“地下室自由面积”的模糊定义而搞混了合法与非法的门槛。除了这点,富茂大厦周围没有免费停车指示牌和大厦自身经营尚未饱和都是之前停车率低的原因。
据悉,除了富茂大厦地下一层停车库被挪用外,还有江北金港大酒店挪用地下停车库中机动车停车泊位30余只作为文体活动中心;海曙、江东的欧尚超市分别挪用地面一层停车库面积1320平方米和800平方米。
截至今年6月,我市在道路范围内共设置道路停车总泊位12524个;专门为解决小区、商业等停车难而设置的免费停车泊位或时段性免费停车泊位9972个,占总泊位的79.6%。
宁波晚报记者 蔡铁锋 实习生 陈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