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6月23日讯(通讯员 王芬 金刚毅 记者 陈锦源)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昨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下称《通知》)。按2009年出口额计算,此次取消退税率商品中涉及我市出口商品200个,将影响我市出口3.5亿美元。
《通知》明确,从7月15日开始,取消包括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建材等在内的406个税号的产品出口退税。此次政策变化涉及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5%,此次被取消的产品之前享受5%到17%不等的出口退税率。这是继去年6月份第七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后,财税部门首度改变出口退税率政策。
按2009年出口额计算,此次取消退税率商品中涉及我市出口商品200个,影响我市出口额3.5亿美元,占我市2009年出口额的1%,主要是未锻造的铜及铜材1.72亿美元、有机化工品7627万美元、杂项化学产品2632万美元、钢材1649万美元、塑料制品1609万美元、玻璃制品993万美元、橡胶制品139万美元等。影响企业1322家,占我市2009有出口经营实绩的外贸企业家数约15%。
从长期来看,退税率的调整利大于弊,有利于加快转变我市的外贸增长方式,提高我市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加大我市企业走出去步伐,推动我市外经贸运行质量和效益的提高。但是从短期看,宁波和全国的历史数据都表明,出口退税率调整对出口增长的影响非常直接,出口退税率的高低和外贸出口的增减基本显现正相关关系,退税率下调,外贸出口增长就减慢。
针对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调整,业内专家建议企业要客观看待形势,科学分析政策方向,进一步增强产品和市场结构调整、提高管理和生产技术水平的紧迫感,增强发展高附加值、节能环保产品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企业要及时了解熟悉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具体内容,积极做好应对工作。此外,企业还要通过各种渠道消化和化解出口退税调整带来的成本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