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陶蛟龙为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陈惠明的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永宗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王家星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林国来的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