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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可“零首付”注册 宁波鼓励产生“小老板”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6-25 12:47:11

  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市政府召开创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我市的创建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据悉,宁波于今年4月初向国家和省提出了创建要求,4月底得到批复,在明年1-3月将和杭州等地一同迎来最终考评。

  今年底要达到创业5大指标

  根据《宁波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政府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等五大工作体系建设和“政府公共服务、社会专项服务、专家志愿服务和创业者自律服务”等4项创业服务机制。

  到今年底,全面达到国家规定的全员创业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带动就业人员的贡献率、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创业环境满意度和反映城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成效等5大指标的要求,建立我市鼓励创业扶持的长效机制。

  鼓励诞生更多“小老板”

  近年来,宁波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市场主体已达到41万个,按比例每千人达到73个,大大超过发达国家每千人45个的标准。以570万户籍人口的总量,按三口之家计算,相当于190万个家庭就产生了41万个非公企业,这一比例超过了20%,可见宁波人创业群体之众。

  在昨天的会议上,市长毛光烈指出,大学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就业人员、新宁波人这四大重点人群的就业难题必须加以重视,通过引导他们的成功创业做“小老板”,来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总量规模,推动社会从“宝塔型”向“橄榄型”转变。他建议:“城镇居民可面向进出口贸易、现代物流、服务代理、社区服务、康体服务、餐饮服务等方面的创业;大学生和科技人员,则适合节能环保、创意文化、法律知识服务、工业设计、软件开发等内容;农民只要找到适合的路子,比如规模化的养殖业、住房出租等财产性投资,也是可以创出一番作为的。”

  创业可“零首付”注册

  我市将建立一批能够开展创业实训的创业培训基地,形成创业实训与创业培训有机衔接,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创办企业、创办和改善企业等创业培训模式,倡导创业培训小班化模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创造条件让更多的群众就业创业,放宽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私营企业的行业和领域限制标准。降低创业门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首次创业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零首付”注册。今后我市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本市户籍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并给予相应的创业培训补贴。

  小额担保贷款扩大到本市农民

  我市将全面完善并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模式,将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扩大到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支持力度,将享受贷款贴息招用对象从原失业人员放宽到各类人员。支持各类人员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生产领域创业。对在创业园区(基地)外其他场所首次创业生产(经营)满一年以上的,给予场租补贴。

  全市创业项目资源将共享

  市本级及县(市)区在今年年底前要建立创业指导服务机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立相应创业服务平台,提供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培训推介、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政策咨询“一条龙”服务。同时,建立健全创业项目库,并实现全市创业项目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强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建设,逐步增加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等人员的比例。

    宁波晚报记者 滕 华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