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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外地上学 外来工无奈被“捐钱”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6-25 13:09:05

  中国宁波网讯 “前段时间在藕池小学给孩子报名入学时,校方没说要收取借读费,但近日去学校拿孩子入学通知书,学校却说非地段生入学家长必须先向鄞州区人民教育基金会捐赠8000元。如果不捐这笔钱,孩子就不能入学,还让家长签一份所谓的自愿捐赠协议书。”昨天,藕池小学一名新生家长给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来电,称为了让孩子顺利入学,他无奈向亲戚借钱,再“自愿”捐款。

  昨天上午,藕池小学一名新生家长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与学校签订的“捐赠协议”,协议甲方是家长,乙方是鄞州区人民教育基金会。协议上写道:“为发展我区教育事业,加快现代化教育进程,甲方在自愿基础上,向乙方捐赠人民币捌仟元整,专项用于我区义务阶段学校改善办学环境。”

  “我们是打工的,8000元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可以不捐我肯定不捐,但不捐这笔钱学校就不让孩子入学,这就不得不捐。”这名学生家长一脸无奈,前段时间,他给孩子报名入学,学校没说非地段生要另外“捐款”,可现在都发录取通知书了,学校才通知要收这笔钱。别的学校新生报名都已结束,如果不让孩子上藕池小学,也没地方读书。

  就此,记者采访了藕池小学负责人。该校梁校长解释说,通知非地段生家长向区人民教育基金会捐款,确实有些晚,不过学校也是在13日才接到古林镇教辅室的通知,由于14日至16日是端午节假日,学校也只能在节假日后才通知非地段生家长。

  记者问,捐赠协议上写明是自愿捐赠,可为何变成了硬性要求?如果不捐,孩子还能入学吗?梁校长说:“这个问题不好解释,这钱并不是捐给学校的,而是捐给区人民教育基金会的,学校也是按照上级指示办事。如果非地段生家长不愿意捐这笔钱,那孩子不能入学,除非迁入户籍。”

  古林镇教辅室一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个通知是鄞州区教育局联合另外两个单位下发的,是口头通知,他们也是在13日才接到,要求辖区内各所学校对非地段生做好“自愿捐赠工作”。

  记者就此又采访了鄞州区教育局,有关工作人员解释说,教育部门反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异地择校,对于择校生有一些限制措施,例如对择校生在小升初时不推荐不保送,另外还有一些经济手段。对那些择校生的家长在给孩子报名入学时,学校都会事先说明有关政策。藕池小学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才告知家长有关非地段生的择校政策,工作上有些失误。

  “人民教育基金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为何要请这个单位收取这笔钱。”记者问。

  “这是一个民间组织,类似于慈善机构,没有行政权力。”鄞州区教育局这名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是省教育厅和省民政厅,是一个合法的公募基金会。在目前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状态下,教育部门不能收费,也只能通过这个机构收取费用,平衡教育资源。

   宁波晚报记者 张 寅 文/摄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