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委、市直及部省属单位党委(党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切实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以提高全市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为基本目标,以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参与学习为基础,健全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法,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实效,大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牢固确立党组织全员学习、党员终身学习的理念,使全市党员干部的学习能力不断提升、知识素养不断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使全市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为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推进宁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理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准确把握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实际,深入学习研究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把宁波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全面推向新阶段。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相结合,同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矛盾相结合,同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相结合,努力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坚持领导表率示范。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做好工作的根本途径,努力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做自觉学习、不断学习、善于学习的表率,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带头实践者。
———坚持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主体作用,激发党员的学习热情,满足党员的学习需求,促进广大党员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生活方式,自觉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
———坚持积极探索创新。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首创精神,积极营造宽松的学习环境,鼓励各地区、部门和基层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拓展学习的内容、途径和渠道,创新组织学习的思路、办法和机制,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和载体,努力提升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