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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发生多起网购“货到付款”的骗局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6-28 13:10:38

  中国宁波网讯 “送货上门,货到付款!”很多消费者网上购物看到类似广告时,都会觉得卖家信誉和商品质量值得信任。有人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打着“货到付款”的幌子实施诈骗。近期,我市发生多起此类新型网络诈骗。

  本月初,象山县的余某在阿里巴巴网站购买了一批扫描仪,总价值一万多元。双方谈妥后,卖家便传真过来一份合同,上面写明了货物的价格、型号,还明确标注了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但签好合同后,卖家又致电余某说,要先付3000元定金,剩下的货款可以货到再付。于是余某向对方提供的账户里汇了3000元钱。几天后,有个自称是货代公司送货人的男子致电余某,称货已经到宁波了,需要余某把余款汇过去,才能把货送来。于是,余某就把8250元余款汇了过去。没想到对方收到钱后再次打电话说,还需要再付10000元保证金才能送货,余某这才意识到被骗。

  此外,还有人在网上购买化妆品、手机充值卡时,也同样被骗。骗子先在网上发布虚假销售信息,以“货到付款”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当受害人对网上物品进行订购后,犯罪嫌疑人谎称先要收取定金。而当收到受害人汇过来的定金后,犯罪嫌疑人则又冒充送货员的身份催缴剩余的货款。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对“货到付款”的网购,一定要在验货后支付货款。

     宁波晚报记者 殷欣欣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