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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将招编制教师18名校医1名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6-29 07:29:33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将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8名,学校校医1名,其中李惠利中学2名,宁波市甬江职业高级中学(宁波旅游学校)3名,宁波外事学校5名,宁波经贸学校2名,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1名,宁波第二高级技工学校4名,宁波聋哑学校1名,宁波外国语学校校医1名。

  按有关要求,应聘者需学历达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学历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应聘语文学科教师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各级各类院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应聘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的应届毕业生,应聘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及其它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先应聘,但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普通话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本次招聘基本范围如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宁波大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已在宁波市高中学校连续任教一学期以上、年龄在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的编外教师。凡应届高校毕业生已与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签约为事业编制岗位的人员,现已在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任教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本市户籍、家境贫困(凭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家庭证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家庭证书,或劳动部门出示的零就业家庭证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市教育局将组织对相关学校应聘人员进行相应的考试。考试分两个环节,笔试和面试(教育教学实际能力及综合素质测试),均采用百分制。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教师岗位、学校具体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可视实际情况经市人事局核准后适当简化招聘手续,不组织笔试。应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人员,可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适当简化招聘程序,不组织笔试。教育教学实际能力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合格的,经与市人事局协商,可以空缺招聘岗位。

  报名时间:2010年7月7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6∶30)。

  报名地点:按招聘岗位到各相关学校报名。每一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志愿。

  考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宁波教育人事网(http://rsc.nbedu.net.cn)。

       东南商报记者 毛信意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