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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启动药品安全乡镇(街道)创建工作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6-29 10:24:51

  中国宁波网讯 两年内辖区无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发生;辖区内70%的村(社区)达到药品安全村(社区)标准;群众对药品安全满意率和知晓率分别达到90%和80%。我市将通过三年的努力,力争全市多数乡镇(街道)都能达到这样的标准。

  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的信息,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建立完善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我市启动药品安全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与运行、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与药品市场秩序、宣传工作四个方面,其中药品安全示范村(社区)的评定指标涉及无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药品、无制假售假窝点、无违法药品广告、无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等9大项19个小项。

  据悉,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每年申报一次,由各县(市)区政府考评后授予“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称号,一年后才可申报“宁波市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

    宁波日报记者 汤碧琴 通讯员 任树刚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