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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下月试点 今起征集试点小区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6-30 07:58:21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早上,和往常一样,江东市民郑德利把家里前一天产生的垃圾打包,扔到了楼下的垃圾桶里。不过,这样的情形不会持续太久了。记者昨日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了解到,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即将开始。生活垃圾将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基础上,分为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大类。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实施工作将在7月份正式启动。也就是说,郑德利以后每天可能要准备三个垃圾袋,并扔到不同的垃圾桶了。

  据统计,目前市六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约2246吨,六区居民平均每天产生1公斤左右的生活垃圾。这些垃圾中很大一部分是可以再利用的资源。市市容环卫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厨余垃圾将由专门的收运企业清运至开诚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单独处理,大件垃圾也将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置再利用,其他垃圾则由环卫工人收集运输至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置。

  据了解,我市此次垃圾分类工作将采取试点的形式进行,为此将在海曙、江东和江北分别征选1个试点小区。为使垃圾分类工作能在试点小区取得实效,真正实现示范带头作用,试点小区必须满足4个条件:一是小区必须在海曙、江东和江北区域范围内;二是小区规模需在800户以上;三是需有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以及比较完善的物业管理体系;四是小区内需有一批热衷公益事业的群体组织或志愿者队伍。当然,自身条件比较突出的小区可优先考虑,比如在近年来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中表现比较突出等。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有兴趣成为试点的小区所在居委会可登录宁波市容环卫网(www.167.gov.cn)下载报名表,填写基本情况后传真或邮寄至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传真号码:87195737,联系电话:87191169。邮寄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906室,邮编:315000。试点小区征集的截止时间是7月9日。

  同时,报名工作也可采取组织推荐的形式,由三个区的城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

       东南商报记者 林 伟 通讯员 郑 涛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