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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居民医疗保险七月底前可进行办理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6-30 07:58:21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市区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救助站2010年度居民医保参保受理工作今天结束。尚未参保续保的居民要想继续办理,需到各区医保经办机构,而且这个时间也有期限,7月底结束。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如果连补办时间也错过,那就意味着今年9月1日到明年8月31日就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这名负责人还提醒,各类学生第一阶段参保已经结束,今年9月份市区各高等院校、中小学将开始办理新年度的第二阶段参保手续,入学新生及在第一阶段未续保的学生届时可以通过所在学校补办参保手续。

   东南商报记者 杨继学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