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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大检查举报电话公布 重点检查范围确定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6-30 10:41:41

  中国宁波网讯 为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日前公布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信箱,电话是0574—87364429,电子信箱为nb_wlh@zj.stats.cn。

  由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联合开展的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日前进入重点检查阶段。重点检查期间,省、市、县三级统计执法大检查机构将分别对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基层统计单位等进行抽查。重点检查8月结束。

  据介绍,我市确定一批重点检查单位,包括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的,工业总产值、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批零企业商品销售额、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能源消费量、城乡居民收入和价格指数以及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社会科技统计等重点指标数据质量问题较多的,未开展自查或自查不认真的,有统计违法违纪嫌疑的,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或查案不力的。

宁波日报记者 周 骥 通讯员 潘 迅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