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各类参保对象缴费标准如下:
1.老年居民950元,其中个人缴纳400元,财政补助550元;
2.非从业人员750元,其中个人缴纳550元,财政补助200元;
3.6周岁以下婴幼儿550元,其中个人缴纳250元,财政补助300元;
4.各类学生和6周岁(含)以上18周岁(含)以下未入学未成年人250元,其中个人缴纳100元,财政补助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