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了解到,我市公安司法行政系今年将招录77名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目前招录工作已经启动。这77名学员中,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70名(其中面向退役士兵7名,面向“四项目”人员7名),司法行政系统招录司法助理员学员7名(其中面向“四项目”人员1名)。培养院校分别为浙江警察学院、上海政法学院。
和去年相比,今年招录对象有所扩大,除宁波市生源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简称“应届生”)、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退役士兵外,还专门拿出8名计划用于招录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参加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四项目”)人员。
报名及缴费确认的方式也有微调,采取边报名、边审核、边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即定向、定单位,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择优录取。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后,与培养院校、省公安厅或省司法厅、招录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违约者承担违约责任。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免收学费,按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实施警务化管理和警察专业化教学训练,并严格实行各项考核与测评。对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专业技能和体能素质不能达标的实行淘汰制。
被录取人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合格毕业后,所在院校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关系转至相关单位。学员毕业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不合格或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本人自行择业。
本科层次被录取人员到招录单位需服务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
具体的招录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登录下列网站查询: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zjhrss.gov.cn)、浙江人事考试网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报名系统(gwy.zjks.com)、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考录系统(jcgwy.zjrs.gov.cn)和宁波人事编制网(www.nbrs.gov.cn)、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东方党建网(www.dfdj.gov.cn)。注册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2日0时~7月7日24时。
东南商报记者 樊卓婧 通讯员 沈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