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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一证券员工领到1470多万的欠薪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7-01 07:46:48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海曙法院为原宁波天一证券200多名老员工集中发放工资执行款,涉及工资金额高达1470多万。

  这也是宁波法院系统工资执行款发放规模最大的一次。至此,原天一证券倒闭所涉及的诸多案件,也渐趋尾声。

  发放款达1470多万

  2007年3月,原天一证券被光大证券收购后,天一证券职工从2004年至2006年的部分工资及奖金一直没有发放。为此,公司244名员工起诉至海曙区人民法院。法院也依法对这批系列劳动争议案件作出了判决,支持了他们的部分诉请。

  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天一证券启动破产清算程序期间,244名原告向海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多方协调,最终1470多万工资款全部执行到位。

  昨天,现场秩序良好。200多名申请人在安检处登记、身份核对后,依次拿号排队办理手续。

  领到的钱不如预期

  在法庭外,记者碰到了陈先生(音),他原是天一证券总部的中层干部。

  陈先生这次领到的钱是天一证券在清算前拖欠他的1年半的工资,总额和他的预期有一定差距。

  法官说,天一证券大多数员工工资都是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组成的。2004年的部分奖金,过了仲裁申请时效,2005年又没有出台绩效考核办法,因此这两部分奖金法院都没有支持。

  2006年7月,天一证券进入行政托管,公司整体亏损,若按上半年的考核办法,将有失公平,所以最后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

  尽管领到的工资款不如预期,多数人还是很庆幸。

  “计划不如变化快”

  陈先生在天一证券工作了10年,从事的是证券公司最核心的业务,就在他准备回总部安定下来的时候,公司却倒了。

  陈先生说,他参加工作已经15年了,孩子今年10岁,正是要花钱的时候。“如果公司没有倒,我也步入了人生的稳定期。现在一切都落空了。”

  问及他日后的打算,陈先生说,他还不知道。因为他一直从事的是证券公司的核心业务,“如果回头去做基层业务,已很难适应。去外面打拼,也不现实。”

  案件回放

  天一证券非法吸储38亿元

  1991年,宁波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宁波证券有限公司)成立,2000年起,开展了以“保本付息”为形式的委托理财业务。2001年,变更为天一证券,委托理财业务规模也随之扩大。公司向客户承诺的最高收益率达到了10%。当年,天一证券成为当时浙江规模最大的券商。

  2002年开始,中国股市逐步走熊,天一证券委托理财业务出现亏损,为了保证投资者的收益率,不得不走向“拆东墙补西墙”的恶性循环。

  2004至2006年间,天一证券在账外大量开展“保底付息”形式的三方监管业务,其间还不断地吸收公众存款,以向先前的客户支付高额利率。

  2006年7月,天一证券以倒闭告终。当月,证监会突然决定对天一证券进行行政清理,并委托光大证券进行托管,原因是“涉嫌违法违规经营”。随后,天一证券被光大证券收购。

  6年间,天一证券以多种形式与浙江省内外众多不特定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合同,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及三方监管业务,累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8亿余元。

     东南商报记者 胡 珊 通讯员 李义山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