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笈存在法律风险
保险公司又是如何看待这则帖子的呢?采访中,一位不愿公布姓名的保险理赔业务员告诉记者,他也看过这则帖子,概括起来,帖子中所教的方法可分三类。第一类的确是索赔技巧,如撞破小车灯索赔,那么明年10%的无赔款优惠就没了,并且一年内理赔次数如超过3次,不仅第二年的保费要上浮,而且有可能被保险公司划入黑名单,面临拒保的遭遇。第二类是对一些索赔问题的正确提醒,如对于未年检的车保险公司不赔等。但第三类却是教人隐瞒真实情况,以此来获取赔款。比如明明车钥匙被偷了一把,却重新配一把来骗保险公司等。这些涉嫌造假的建议,显然低估了保险公司的反诈骗能力和勘察能力,不仅不能帮车主分散风险,获得合理的理赔款,反而会使车主面临法律风险。
这位业务员还告诉记者,这则帖子里出现的教人弄虚作假的手法,其实还不是目前骗保的主流手法。目前骗保手段中,最常见的是伪造现场、扩大损失的行为。据他了解,整个车险市场,骗保率在10%左右。他还告诉记者,保险公司不会做赔本买卖,如果大家都长期恶意骗保,费率肯定高到一个令人咋舌的水平,造成保险公司、投保人两败俱伤。而且,保险公司都有一定程度的绝对免赔额,也就是说每次损失都有一部分要你自己承担。
不过,这位业务员也坦承,这个帖子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保险条款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他也表示,保险合同的条款,不要说一般人看不大明白,就是他自己,也是靠多年经验积累才慢慢熟知的。
双方都有诚信义务
针对这个情况,晚报律师团成员、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姚善挺律师认为,这说明目前我们的保险行业存在诸多不规范、不诚信的现象。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成见比较深,才会在心态上和行为上出现这样的冲突。他认为,在投保过程中,投保人应当如实地告知保险人自己的真实情况;保险人应充分说明保险条款,向投保人解释清楚保险合同中可能会引起误解的条款、专业术语等,保证投保人的最大权益。而当投保人需要理赔时,保险公司应及时出险,并提供优质的服务。当然,如果投保人制造假现场,有骗保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尤其是没对免责条款加以说明,那么这些条款的效力是不被承认的。
宁波晚报记者 姜 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