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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医保中心通报两起骗保事件 目前已处理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7-07 08:17:35

  中国宁波网讯 市医保中心近期通报两起骗保事件:开发区某医院违规将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医疗费用计入医保支付范围;市区一家药店的工作人员盗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目前,这两起事件已分别作出处理。

  经市医保中心和北仑区医保中心查实:2009年7月4日,参保人员武某在329线国道上发生交通事故而受重伤,经北仑区宗瑞医院抢救15天后病情稍稳定,其妻王某为把高额医疗费转嫁医保支付,从原抢救医院办理出院,编造受伤理由入住开发区某医院,造成医保基金直接损失21579.1元。根据《宁波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市医保中心已全部追回损失的基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骗保责任人王某移交当地公安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报指出,武某交通事故受伤症状及其妻子王某编造的受伤原因破绽明显,只要稍加询问核对,就能发现其骗保的真相,然而由于接诊医生不负责任,其以医保病人身份入院,医疗费用列入医保基金支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虽然违规行为发生在该医院个别医生身上,但却暴露了该院医保工作不重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通报同时指出,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列入医保基金支付的情况,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也有发生,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从这一事件中认真吸取深刻教训,对照检查《医疗服务协议》在本单位的落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在本单位的发生,切实为老百姓保命钱的支出把好第一道关。

  另据参保人员举报,经市医保中心查实:市区一药店工作人员徐某,在2009年12月16日到2010年4月7日期间,利用参保人员不慎遗失在该店的医保卡,先后刷卡38次,套取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1492.05元。目前,市医保中心已追回被套取的资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宁波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对徐某作出暂停基本医疗保险待遇6个月,并处2981.1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通报指出,徐某作为药店工作人员,在店内利用工作便利,套取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严重违背了职业道德准则和医保规定,同时暴露了该店管理漏洞,对医保规定不落实、制度不健全、职工教育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各定点机构要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加强医保管理,堵塞漏洞,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宁波日报 记者汤碧琴)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