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诈骗
虚构“购车、购房退税”诈骗。嫌疑人事先通过其他手段获取购车(或购房人)详细资料,以国税局或财政局工作人员名义用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事主,谎称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政策,事主可享受购车(购房)退税,并留下所谓“服务电话”或“领导电话”以骗取事主信任,一旦事主与上述电话联系,即以交纳手续费、保证金等名义,诱导其到ATM机进行假退税真转账的操作。
招工诈骗
嫌疑人以招聘业务员、服务员等为名,发布虚假广告信息,事主一旦与其联系,便以收取“介绍费”、“培训费”、“服装费”为由实施诈骗。
电信诈骗
嫌疑人冒充电信局、邮政局、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和国家公职人员,以受害人身份被他人冒用,可能涉及电话欠费和金融犯罪等为由实施诈骗。与“银联卡被消费透支”等虚假信息诈骗案一样,犯罪分子最终的目的都是骗得受害人将银行存款转移至所谓的“安全账户”,行骗过程中犯罪分子使用了网络电话的任意显号功能,能够显示电信局10000号、公安局总机等特殊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