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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贷款成为宁波企业重要融资渠道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7-08 07:31:34

  中国宁波网讯 当前,动产抵押贷款成为宁波企业一条重要融资渠道。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市工商部门共办理抵押物登记539份,被担保主合同借贷合同536份,其中主债权金额110.75亿元,同比增长133.8%。宁波市工商局市场合同处有关负责人指出,半年时间里,主债权金额同比出现这么大幅度的增长是从来没有过的。这说明动产抵押贷款已越来越被企业广泛采用。

  据介绍,所谓动产是指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影响其价值和效用的财产。一方面,动产抵押后,其所有企业可以继续占有并有效使用该动产,丝毫不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另一方面,近年来,工商部门为方便企业,不断优化和简化动产抵押办理的登记手续,不但动产抵押的渠道不断拓宽,而且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工商还尽可能为企业提供方便,做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一口清、一次结,符合登记条件的一律当场办理。

  谈到今后的发展,该负责人介绍说:“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设定了一种新型的担保制度——浮动抵押,即企业可以用现有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作抵押。而就这块来看,宁波的企业还远未有效利用。”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全市仅办理浮动抵押登记1件,金额1000万元。(东南商报通讯员 宣文 记者 周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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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浮动抵押

  浮动抵押,是一种特别抵押,指抵押人将其现在和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或者部分财产上设定的担保,在行使抵押权之前,抵押人对抵押财产保留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处分权。

  浮动抵押的优势是:首先,浮动抵押作为一种以将有和现有财产为标的的担保物权制度,无疑扩大了可以作为担保的财产范围。其次,浮动抵押人拥有对被抵押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因此兼顾正常经营和融资的需要。

【编辑:徐挺】